出廠試驗是按要求對樣機或試樣進行壓力試驗。對于這些試驗所要采取的試驗方法應 由檢驗單位和制造廠協(xié)商。
對于出廠試驗,用空外殼試驗即可??梢詫?gòu)成外殼的每一個部件進行單獨試驗,但其所受的應力應和整個外殼試驗時相同。但是,如果出廠試驗采用動壓法,且封閉式設備或內(nèi)裝的機件會影響內(nèi)部爆炸時壓力上升,則應由檢驗單位和制造廠共同協(xié)商來確定試驗條件。
容積不大于 10 cm,的外殼不僻要進行出廠試驗。 對于容積大于 10 cm,的外,如果以 4 倍參考壓力的靜壓進行了規(guī)定 的型式試驗,也不需要進行出廠試驗。但焊接結(jié)構(gòu)的外殼在任何情況下都應進行出廠試 驗 。
注: 上述出廠試驗所規(guī)定的措施是要確保外殼一方面能承受住壓力,另一方面是不出現(xiàn)降低外殼或外殼任何部件隔爆性能的通孔和裂紋 。
當選擇動壓法試驗時,出廠試驗應采用下述方法之一進行:
a) 在外殼內(nèi)部和外部用表 6 所規(guī)定的相應爆炸性混合物在 1. 5 倍大氣壓力下進行爆炸試驗。
b ) 先進行型式試驗所規(guī)定的某一種動壓試驗,然后在外殼內(nèi)部和外部用規(guī)定的爆炸性混合物在大氣壓力下進行爆炸試驗 ;
C) 先進行 型式試驗所規(guī)定的某一種動壓試驗再進行壓力至少為 0. 2 M Pa 的靜壓試驗。
16. 3 如果因外殼太小而不能測定參考壓力時以及不可能用動壓法時,則靜壓試驗應采用下列相應壓力 :
a) I 類、 I A 和 I B 為 1. 0 M P a
b) I C 為 1. 5 M P a。
標簽:試驗,檢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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